【招标公告】股权并购之专项法律(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股权并购之专项法律(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股权并购之专项法律(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受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就该集团实施股权并购聘请专项法律(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TPZB2024103)实施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PZB2024103;
2、项目名称:股权并购之专项法律(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项目全部完成,具体时间以实际收购进度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7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投标人已完成2023年度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3、投标人及拟派律师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受到行业或行政主管机关处分。4、投标人应指派至少三名(含)以上专职律师组成律师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30日;
2、地点: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208室;
3、方式:报名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208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01号开标室(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五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本次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招标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7.3本投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208
联系人:***联系电话:***
2024年09月2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PZB2024103;
2、项目名称:股权并购之专项法律(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项目全部完成,具体时间以实际收购进度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7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投标人已完成2023年度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3、投标人及拟派律师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受到行业或行政主管机关处分。4、投标人应指派至少三名(含)以上专职律师组成律师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30日;
2、地点: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208室;
3、方式:报名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208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01号开标室(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五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本次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招标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7.3本投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208
联系人:***联系电话:***
2024年09月23日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