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度主城六区永久性测量标志保管津贴发放和标志维护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9-21

【招标公告】2024年度主城六区永久性测量标志保管津贴发放和标志维护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度主城六区永久性测量标志保管津贴发放和标志维护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主城六区永久性测量标志保管津贴发放和标志维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希地丰华招标网http://zbt.xidijs.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DZC20240206041
2、项目名称:2024年度主城六区永久性测量标志保管津贴发放和标志维护
3、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标书将作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根据《江苏省永久性测量标志保管津贴管理办法》(苏测〔2006〕121 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测量标志保护和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办发〔2024〕54号)要求,组织做好2024年度省、市级永久性测量标志保管津贴的发放和市级标志的维护工作,主要内容:
(1)核对测量标志清单
依照测量标志分类保护方案,请对照测量标志清单,逐一排查核对,对已丢失或者损毁的,填报《测量标志丢失损毁情况汇总表》;
(2)落实委托保管制度
严格按照测量标志保护相关规定,逐一明确测量标志的保管责任单位,落实保管员。保管责任单位原则上应是测量标志设置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其所辖自然资源管理机构。保管员应具备履行巡查保护职责的能力,熟悉测量标志设置位置和巡查保护要求。保管责任单位应与保管员签订委托保管协议,明确保管巡查责任义务;定期接收保管员巡查台账并汇总上报,对保管员履行保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原委托保管协议仍在有效期内的,可延用原协议,保管责任单位应根据苏自然资办发〔2024〕54 号文要求,书面补充告知保管员巡查频次、巡查记录等职责要求。
(3)测量标志委托保管津贴为每年300元/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8)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请各位投标人登录希地丰华招标网(http://zbt.xidijs.com),第一次使用平台需要完成用户注册,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注册向导页面说明完成用户注册及CA证书(CA证书由“中招互连”APP提供,请选择“蜘蛛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入采购公告页面,点击“我要获取文件”进行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按采购公告附件的“模板资料”提供相关资料。获取费用:200元;如需发票,进入“我的投标-投标项目”中在线申请。希地丰华招标网和投标工具使用客服:包工 025-5186007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时00分。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时30分。
3.递交方式: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0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4.递交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封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携带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和投标文件内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件壹份(U盘形式,内为word版和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复印件或电子签章版的PDF版,不得加密);正副本不同时,以正本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相关公告均发布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集中考察或答疑:组织,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截止后,由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安排报名人分批前往现场进行勘察。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
联系方式:孔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0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xdfhzb@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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