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盛邻里中心东侧三楼女儿墙防水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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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建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盛邻里中心东侧三楼女儿墙防水改造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扬州建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其新盛邻里中心东侧三楼女儿墙防水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GL-2024051号
2.项目名称:新盛邻里中心东侧三楼女儿墙防水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9元
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限价***.79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工期:30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投标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磋商响应函(原件);
②资格声明(原件);
③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⑥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⑦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⑨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的社保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建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绿杨路10号B栋301)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17:00前至代理机构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3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建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09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建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新盛街道”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3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4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
7.5本次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绿杨路598号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建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绿杨路10号B栋30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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