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如皋市九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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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九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九华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 JSZC-320682-JSHS-C2024-005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3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JSHS-C2024-0052
项目名称:九华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9.00万元
采购需求:
编制九华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505公顷,其中扩展面积25公顷,合计面积530公顷,详细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附件及数据库。根据采购人要求,按照急用先编的原则,优先开展拟建设区域的街区详细规划编制,形成街区规划成果评审、报批;在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后,完成九华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所有地块的详细规划。具体详见第3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规划编制周期自合同签订起60个日历天。第一阶段收集本次规划需要的基础资料;第二阶段编制初步规划方案,并与委托方进行沟通,修改完善后进行汇报;第三阶段根据讨论意见修改规划方案,提交规划成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且须为响应供应商正式员工。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 行业。
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4-09-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响应供应商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
(2)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 数字证书”的,可参阅“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有关资料。
(3)使用谷歌浏览器。
(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锦绣路1号
联系人:徐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城镇大司马南路惠政小区A区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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