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启东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启东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启东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启东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JSZC-320681-NTXB-X2024-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24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1-NTXB-X2024-0003
项目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235元/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为启东市人民医用提供液氧的运输和充装服务,暂估800吨/年,最终以实际供应量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5.询价响应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属于产品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注明的范围涵盖:医用氧),并提供《药品注册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注明的范围涵盖:医用氧(医用液态))
2.投标人如属于销售经营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明的范围涵盖:医用氧)。以及生产厂家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注明的范围涵盖:医用氧(医用液态))、合作协议等。
3.持有当地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危险品车辆市区通行证(或提供医用氧专车行驶证资质、照片及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证明资料)。
4.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要有安监局及技监局颁发的有效的上岗证。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1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2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9-2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启东市牡丹江西路2088号乘龙商务大楼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公司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753号启东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江华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启东市汇龙镇长兴路1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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