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宿豫区大兴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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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宿豫区大兴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JSJY111000202368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豫区大兴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宿豫行审备〔2024〕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豫区大兴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新建大兴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占地9.95亩。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事故调节池、组合池、粉碳吸附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脱水机房、加氯加药间及危废间、鼓风机房、变配电间及检修仓库、除臭、进水仪表间、出水仪表间、门卫等建筑和工艺构筑物,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事故调节池—组合池—粉碳吸附池及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大兴工业污水处理厂为二级+深度处理,总规模为3500立方米每天,本次建设规模1700立方米每天,部分建、构筑物按远期3500立方米每天一次建成。
2.3招标范围:宿豫区大兴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项目监理服务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时间为2024年10月,总工期180日历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开始计算。
2.5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300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施工完成合同总工程量的50%时付至监理费的30%,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费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算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费的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总监理服务费=工程中标价*监理中标费率。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大兴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 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3.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3.3.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3.3.2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3.3.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情况承诺书)。
5.4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5.4.1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2人;
5.4.2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2人;
5.4.3 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情况承诺书);
5.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6.8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5.7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总监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9日 09:00至2024年09月25日 18:00登录新点电 子 交 易 平 台 (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55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55 元),售后不退。
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280095-5;新点软件 0527-84396020。
6.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CA 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0:3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新点电 子 交 易 平 台 (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点电 子 交 易 平 台 (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春江路59号 | 地 址: | 宿迁市城宇商业广场1区D栋103室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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