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沛县经济开发区雨污水管网养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布日期:2024-09-10

【招标公告】沛县经济开发区雨污水管网养护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徐州市 采购单位 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沛县经济开发区雨污水管网养护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沛县经济开发区雨污水管网养护 JSZC-320322-PXTY-G2024-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0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PXTY-G2024-0006
项目名称:沛县经济开发区雨污水管网养护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与相应的投标单位签证了劳动合同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3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与相应的投标单位签证了劳动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行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自行下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2024年09月19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9月19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北京时间09:3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沛县格林春天孟桥社区三楼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沛县韩信路与韩兴路交叉口
联系人:汪沙沙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沛县格林春天北门孟桥社区三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沛县经济开发区雨污水管网养护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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