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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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徐州市 | 采购单位 | 丰县欢口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创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XZP2024090300007
项目名称: 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
建设单位:丰县欢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条件
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SCJ-2024-CS08130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丰县欢口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本招标项目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丰县欢口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丰县欢口镇人民政府。2.1.2项目规模:***.1元。2.1.3工期要求:15日历天。2.1.4质量要求:合格。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主要施工路段包含永安路派出所东段、盛海路,长度约1067.73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3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8:30至11:30,14:00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地点:丰县锦绣东城西门 。缴纳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给拟邀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视为自愿放弃本工程的投标。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丰县锦绣东城西门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县欢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丰县欢口镇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创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淮海西路小康人家商业1-15-417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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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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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89320112@163.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
建设单位:丰县欢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条件
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SCJ-2024-CS08130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丰县欢口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项目规模:***.1元。 工期要求:1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主要施工路段包含永安路派出所东段、盛海路,长度约1067.73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范围 | 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9-13 09:30 |
开标地点 | 丰县锦绣东城西门 |
其他
本招标项目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丰县欢口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丰县欢口镇人民政府。2.1.2项目规模:***.1元。2.1.3工期要求:15日历天。2.1.4质量要求:合格。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丰县欢口镇永安路南侧污水管网清淤工程,主要施工路段包含永安路派出所东段、盛海路,长度约1067.73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3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8:30至11:30,14:00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地点:丰县锦绣东城西门 。缴纳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给拟邀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视为自愿放弃本工程的投标。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丰县锦绣东城西门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县欢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丰县欢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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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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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创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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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西路小康人家商业1-1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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