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物流运输招标公告(2024-JLDZQU-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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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物流运输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物流运输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物流运输
二、项目编号:2024-JLDZQU-F4010
三、项目概况:
我单位采购物流车型二种,具体尺寸如下:
备注:包含税费及售后保障等服务。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2.项目预算:***.0元;
3.最高限价:***.0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通知书发出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12日(北京时间)
(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529832751@qq.com。
(五)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9:30前(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携带文件投标(或者密封报价邮寄),每页需加盖报价方印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雄18900679660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
2024年9月2日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物流运输
二、项目编号:2024-JLDZQU-F4010
三、项目概况:
我单位采购物流车型二种,具体尺寸如下:
序号 | 车辆 | 辆 | 数量 | 备注 |
1 | 17.5米平板车(无厢无栏) | 辆 | 16 | 17辆物流车辆应于9月25-30日到石家庄鹿泉区完成吊装装载,而后于9月30日前运抵芜湖市繁昌区配合完成卸载。 |
2 | 13.5米平板车(无厢无栏) | 辆 | 1 |
备注:包含税费及售后保障等服务。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2.项目预算:***.0元;
3.最高限价:***.0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通知书发出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12日(北京时间)
(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529832751@qq.com。
(五)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9:30前(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携带文件投标(或者密封报价邮寄),每页需加盖报价方印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雄18900679660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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