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鸿创城29#-36#、地下车库及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系统维修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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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市板桥农工商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宇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鸿创城29#-36#、地下车库及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系统维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编号: XZP2024090200004
项目名称: 鸿创城29#-36#、地下车库及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系统维修
建设单位:南京市板桥农工商总公司
招标条件
鸿创城29#-36#、地下车库及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系统维修(招标项目编号:JYX-2024-BQ01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板桥农工商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规模:小型维修 概况:南京市雨花台区消防救援大队在2024年3月15日对鸿 创城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故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盘故障;消火栓泵、防 排烟系统不能联动控制等问题。
范围 鸿创城29#-36#、地下车库及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系统维修;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9-23 10:30
开标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9号海峡云谷科技园3号楼316室

其他
投标邀请项目概况鸿创城29#-36#、地下车库及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系统维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宇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9号海峡云谷科技园3号楼3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YX-2024-BQ0121.2项目名称:鸿创城29#-36#、地下车库及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系统维修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4最高限价:35.617695万元1.5采购需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故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盘故障、消火栓泵、防排烟系统不能联动控制等问题进行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1.6项目工期:40日历天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3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03月-2024年08月)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经理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或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2.6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南京宇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9号海峡云谷科技园3号楼316室)。3.3方式:1、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4.2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4.3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9号海峡云谷科技园3号楼316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招标人。现场答疑:不统一组织。2、投标人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文件壹份(内含可编辑的电子文件,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 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5、公告媒体(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jszbtb.com/),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6、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以便在文件评审时进行备查确认。(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 5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9.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10、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11、投标文件提交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七、凡对本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京市板桥农工商总公司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振兴路19号联 系 人:***联系方式:180138285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南京宇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9号海峡云谷科技园三号楼316室联系方式:177142095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工电 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板桥农工商总公司
地址:
南京市板桥农工商总公司
联系人:
***
电话:
180138285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南京宇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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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金磁社区1区3栋207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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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385181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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