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四年级、五年级学生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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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四年级、五年级学生保险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
采购项目:四年级、五年级学生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元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教职成[2009]13号)、(教职成厅[2010]4号、10号)和(苏教办职[201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实习的责任风险,保障广大实习学生的权益,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要求为顶岗实习和教学实训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为进一步保障学生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有效处理和防范在校学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填补无责伤害事故赔偿空白并提供相应的风险补偿保障;缓解因救治、赔偿责任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
就我校所需高职学生保险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二、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经核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采购文件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松涛街208号学工工作处善渊楼2202室。
3.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可邮寄)
(1)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下午1:30。
2.开标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松涛街208号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善渊楼2303办公室。
五、投标时应递交的材料
1.投标响应函。
2.报价表。
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投标单位情况表。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0.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性质的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提供满足采购需求必备相关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如有)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相关必备设备的清单和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
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13.《保险明细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14.针对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和计划。
15.服务期间人员配备(需提供项目组人员的配备表)。
16.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类似业绩一览表》。
17. 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18.其他可以证明采购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六、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两本副本)用A4纸装订成册、密封,一并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学校对不中标单位或个人不做任何经济补偿,投标过程中所有费用自理,所有投标纸质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3.学校招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投标书、报价及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最后中标单位。
七、采购程序
1.我校将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采购活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递交投标文件。
4.由采购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5.采购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采购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8.经采购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
9.采购小组根据采购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采购的供应商。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招标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单位不满3家的。
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松涛街208号
2.办公室:学工工作处善渊楼2202 张老师
3.联系电话:051262930281
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
二零二四年九月一日
采购项目:四年级、五年级学生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元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教职成[2009]13号)、(教职成厅[2010]4号、10号)和(苏教办职[201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实习的责任风险,保障广大实习学生的权益,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要求为顶岗实习和教学实训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为进一步保障学生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有效处理和防范在校学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填补无责伤害事故赔偿空白并提供相应的风险补偿保障;缓解因救治、赔偿责任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
就我校所需高职学生保险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参保人员 | 人数 | 保障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高职四年级学生 | 676人 | 校(园)方责任保险 | 1年 | |
2 | 高职五年级学生 | 772人 | 校(园)方责任保险 | 1年 | 前6个月购买校(园)方责任保险,后6个月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学生实习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保险。 |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学生实习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保险 |
二、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经核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采购文件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松涛街208号学工工作处善渊楼2202室。
3.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可邮寄)
(1)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下午1:30。
2.开标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松涛街208号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善渊楼2303办公室。
五、投标时应递交的材料
1.投标响应函。
2.报价表。
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投标单位情况表。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0.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性质的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提供满足采购需求必备相关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如有)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相关必备设备的清单和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
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13.《保险明细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14.针对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和计划。
15.服务期间人员配备(需提供项目组人员的配备表)。
16.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类似业绩一览表》。
17. 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18.其他可以证明采购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六、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两本副本)用A4纸装订成册、密封,一并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学校对不中标单位或个人不做任何经济补偿,投标过程中所有费用自理,所有投标纸质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3.学校招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投标书、报价及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最后中标单位。
七、采购程序
1.我校将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采购活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递交投标文件。
4.由采购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5.采购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采购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8.经采购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
9.采购小组根据采购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采购的供应商。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招标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单位不满3家的。
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松涛街208号
2.办公室:学工工作处善渊楼2202 张老师
3.联系电话:051262930281
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
二零二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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