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淮安市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淮安正普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过期药品回收箱等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受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淮安正普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等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PZC-202408017。
(二)项目名称:过期药品回收箱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六)采购需求:过期药品回收箱等设计、制作、供货并安装至指定地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提供效果图供采购人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后25日内按要求完成修改、制作、供货并安装至指定地点。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报名供应商请填写《参与磋商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_zpdl@163.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联系人:***,联系电话:15240021841。
3.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204会议室(淮安市南昌北路5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204会议室(淮安市南昌北路5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淮安市南昌北路502号;
联系人:田春光,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正普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中鑫上城B幢207室;
联系电话:0517-83307593。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日
项目概况: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PZC-202408017。
(二)项目名称:过期药品回收箱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六)采购需求:过期药品回收箱等设计、制作、供货并安装至指定地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提供效果图供采购人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后25日内按要求完成修改、制作、供货并安装至指定地点。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报名供应商请填写《参与磋商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_zpdl@163.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联系人:***,联系电话:15240021841。
3.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204会议室(淮安市南昌北路5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204会议室(淮安市南昌北路5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淮安市南昌北路502号;
联系人:田春光,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正普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中鑫上城B幢207室;
联系电话:0517-83307593。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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