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设计]文澜苑方案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设计]文澜苑方案设计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宿迁天铭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文澜苑方案设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招标项目文澜苑项目已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准【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天铭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天铭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东至人民大道,西至镇江路,南至宜兴路,北至东吴路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新建住宅、物业、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设施、公厕、沿街商业、阳台、外墙保温、配电房、开闭所、工具间以及地下建筑,规划用地约7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100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约4.2亿元(不含土地款项)。
1.3 设计周期:10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查时间)。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60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 60%,有关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 9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注: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付款前承包人先提供付款申请,承包人单位名称抬头正式发票等所需材料,待发包人履行完财务审批程序后支付。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文澜苑项目方案设计。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文澜苑方案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及深化(含估算编制);(2)需报批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3)配合后续服务: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施工图设计单位相关对接工作等。
1.8本项目预算价为97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97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设计方案是否采用远程评标:口是☑否。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2.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 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3日 09:00至2024年08月29日 18:00登录 宿 迁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限额 以 下 项 目 交 易电 子 信 息 系 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 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上发布。
8.2 请投标人必须使用 IE 浏览器(非 Edge 浏览器的 IE 模式)进入开标大厅参与投标文件解密,否则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东至人民大道,西至镇江路,南至宜兴路,北至东吴路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新建住宅、物业、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设施、公厕、沿街商业、阳台、外墙保温、配电房、开闭所、工具间以及地下建筑,规划用地约7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100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约4.2亿元(不含土地款项)。
1.3 设计周期:10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查时间)。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60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 60%,有关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 9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注: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付款前承包人先提供付款申请,承包人单位名称抬头正式发票等所需材料,待发包人履行完财务审批程序后支付。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文澜苑项目方案设计。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文澜苑方案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及深化(含估算编制);(2)需报批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3)配合后续服务: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施工图设计单位相关对接工作等。
1.8本项目预算价为97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97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设计方案是否采用远程评标:口是☑否。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2.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 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3日 09:00至2024年08月29日 18:00登录 宿 迁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限额 以 下 项 目 交 易电 子 信 息 系 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 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上发布。
8.2 请投标人必须使用 IE 浏览器(非 Edge 浏览器的 IE 模式)进入开标大厅参与投标文件解密,否则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天铭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 | 地 址: | 宿迁市经济开发区汕头路泰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 电 话: |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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