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艾灸排烟系统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艾灸排烟系统设备采购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远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艾灸排烟系统设备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 艾灸排烟系统设备采购 JSZC-321002-JSYR-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2-JSYR-G2024-0008
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 艾灸排烟系统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50.998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9981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10.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1.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广陵路71号
联系人:唐扬阳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远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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