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盱眙县旧铺中心小学保安及食堂厨师聘用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淮安市 发布日期:2024-08-17

【招标公告】盱眙县旧铺中心小学保安及食堂厨师聘用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淮安市 采购单位 盱眙县旧铺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盱眙县旧铺中心小学保安及食堂厨师聘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受盱眙县旧铺中心小学的委托,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盱眙县旧铺中心小学保安及食堂厨师聘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DY-20240814-XY
(二)项目名称:盱眙县旧铺中心小学保安及食堂厨师聘用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5万元
(五)最高限价:25万元(超出该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盱眙县旧铺中心小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现招聘9人(1.包含保安人员4人;2.其中食堂预计约有350名师生在食常就餐需聘请大厨1人,厨师4人),负责校区内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次意向性采购的有效期(1+N)(说明N小于等于2)年,合同一年一签。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协议原件加盖双方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必须提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
4、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
6、联合体协议书(按照示范格式加盖双方公章装订至响应文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9.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商务服务业  。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将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委托人联系方式);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材料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扫描整合成一份文档发送至邮箱3651957939@qq.com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517-80327251。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16: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
提交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一楼119室
开标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供应商携带标书到达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开具发票,按季度付款。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成交供应商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成交供应商履约仍未结束的,成交供应商须进行续保。
3、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盱眙县旧铺中心小学
地址:盱眙县旧铺中心小学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盱城街道二山路2-4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盱眙县旧铺中心小学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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