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刘桥便民服务中心利用屋面安装光伏发电招租项目
【招标结果】刘桥便民服务中心利用屋面安装光伏发电招租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刘桥便民服务中心利用屋面安装光伏发电招租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标的信息
名称 出租标的面积 评估单价
刘桥便民服务中心利用屋面安装光伏发电招租项目 1336.59㎡
人民币叁拾伍万玖仟贰佰元(¥359200元,前10 年224500 元 后10年 134700元)
租赁期限 20年 免租期限 无
履约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投标单位
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付清全部租赁费后使用
出租用途要求 光伏发电 配套设施 按原状和业主安排的范围使用
标的目前使用情况 砼平顶屋面,现屋面有渗漏,由安装光伏的单位在使用屋面安装光伏时一并维修,保证不渗漏;现有变压器315kv,组件容 量为282.87KWp,组件型号单晶630Wp,屋面可铺设光伏板约449块
报价说明 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招租起始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有多轮报价,报价最高的成交,竞租报价步长值为300元,即在首轮密封报价的基础上按300元的倍数增加报价数额,从第二轮竞租报价起若无再竞争报价时(签字确认),报价最高的为本项目租赁人:若只有一家报价时由业主与其谈判后确认成交价格。
二、转让出租方信息
转让出租方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出租方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出租方经济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出租方持有产权的比例 100%
出租方联系人 严先生 联系电话 13921486368
批准单位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国资监管机构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财政局
主管部门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三、挂牌信息和条件设置
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账户名称
保证金账户开户行 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
(一)保证金事项说明 1、 保证金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单位(现金带到招租活动现场,否则无资格参加竞租活动)。
3)投标人交纳的保证金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财政局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招租人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文件。
(5)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现场中标结果公布后退还。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与招租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租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招标服务费的;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招租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当情形。
7)成交(中标)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凭保证金汇至招租人账上的凭证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8)成交(中标)人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在合同履行完毕,且承租期间内无违约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租赁的资产未损坏的前提下,在合同期满15个工作日内由招租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招租人凭成交(中标)人的申请,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9)由于中标人原因,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招租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租人亦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还须为此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作违约,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合同履约期间有重大违法情形出现的。
2)合同履约期间未征得招租人书面同意而将本项目整体租赁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的。
3)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对标的物进行拆改、移动不可移动的附属设施的;
4)利用标的物或在内从事非法活动的;
5)不服从属地及相应条线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
6)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的;
7)如果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在3个月前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如果达不到三个月,当年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
3、招租活动服务费标准见附件,租赁成交人在招租活动现场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租活动无效。
4、竞租履约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
(二)特别事项说明 1、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正确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屋顶。
2、承租人维修屋面并确保屋顶不漏水了之后再进行光伏施工,且屋顶防漏水的维保要持续到光伏板不再使用;维修前需书面向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报送维修方案,获得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后果自负,施工服务期间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维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必须按照江苏省屋面平改坡的相关规定。租赁到期,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将收回承租屋面,承租人应无条件退出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不补偿任何费用。
3、本次光伏施工所有的费用及安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方仅提供屋顶;
4、屋顶租金每年12月31日前结算至镇财政账户;汇款数额按报价乘以限价中年份的占比计算。
5、承租人应服从房屋产权单位管理。
6、出租方承诺:
①、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②、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③、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④、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现场查勘事项 1、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人可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即招租地点自身及周边现有状况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
2、招租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详见项目评估报告和江苏省屋面平改坡实施办法),是招租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租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人自行勘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招租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意向投资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且有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2、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4、承租人应无租赁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资承租方需要提供材料 一、资格后审材料文件:
(一)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
1、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这2项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2、竞租人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4、其他资格材料。
(二)自然人投标
1、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2、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3、竞租人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二、价格标响应文件
【特别提醒】价格标响应文件报价应包括招租文件所确定的招租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
(六)交易程序 1、竞租人应于2024年8月 22 日15时30分前竞租人将竞租文件密封送至通州区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转让方组织人员对竞租人资格进行审查:
3、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进行报价;
4.确定承租人:最高报价竞租人为承租人。
(七)注意事项 参与报价必须符合两个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缴纳保证金,不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则无法参予报价活动。
(八)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人在确定意向受让前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出租方提供的材料,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成交后,受让人如有拒不签收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等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联系方式 招租人: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严先生 电话: 13921486368
代理机构: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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