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楼宇综合布线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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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某院校纪检部校纪检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威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楼宇综合布线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XZP2024080800193
项目名称: 楼宇综合布线项目(二次)
建设单位:某学院
招标条件
楼宇综合布线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2024-YKGJGX-W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1万元,招标人为;某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二、本项目最高限价:99.1万元四、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院校纪检部联系人:张干事联系电话:025-80838233五、各投标人在2024年8月19日19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踏勘人信息,2024年8月20日上午10:00到踏勘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踏勘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并填写现场踏勘函,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经双方签字的踏勘函的作无效标处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联系人:*** 联系电话:***踏勘地址:另行通知六、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七、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学院
地址:
/
联系人:
张老师、许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威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光华路160号B幢1001室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760345157@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楼宇综合布线项目(二次)
建设单位:某学院
招标条件
楼宇综合布线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2024-YKGJGX-W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1万元,招标人为;某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范围 | 楼宇综合布线项目(二次);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9-02 10:00 |
开标地点 | 另行通知 |
其他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二、本项目最高限价:99.1万元四、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院校纪检部联系人:张干事联系电话:025-80838233五、各投标人在2024年8月19日19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踏勘人信息,2024年8月20日上午10:00到踏勘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踏勘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并填写现场踏勘函,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经双方签字的踏勘函的作无效标处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联系人:*** 联系电话:***踏勘地址:另行通知六、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七、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学院
地址:
/
联系人:
张老师、许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威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光华路160号B幢1001室
联系人: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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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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