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丰镇建农村智慧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布日期: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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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苏州市 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南丰镇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丰镇建农村智慧大棚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丰镇建农村智慧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南丰镇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南丰镇建农村智慧大棚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NF-GK-2024-CG-0001
项目名称:南丰镇建农村智慧大棚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130万元
最高限价:130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南丰镇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购置的南丰镇建农村智慧大棚建设项目,包含推进实施25亩蔬菜基地大棚改建提档等项目。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结束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遇不可抗力原因需延迟交货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质保期:安装调试结束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12个月,软件部分免费维护及升级不低于24个月。
交货地点:南丰镇建农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公开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单位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 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2.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及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251号四楼CA窗口,联系方式:0512-69820845;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C区公积金大厅CA窗口,联系方式:0512-58682391)    
3.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58972920以及平台客服热线:400-998-0000
4.售价: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09月 03日13 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电子投标加密文件通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
3.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 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可通过“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4.155.71:280/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进行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答疑时间为2024年08月16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提出。
3.只有在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上传,并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
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首页下载。
6.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后需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2%计取。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南丰镇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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