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无人机巡湖试点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无人机巡湖试点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标段名称: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无人机巡湖试点 标段二:无人机巡湖试点
标段编号:JSZC-320000-HYGS-C2024-0060
标段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
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超
联系电话::86338294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无人机巡湖试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无人机巡湖试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HYGS-C2024-0060
项目名称: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无人机巡湖试点
标段一: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
标段二:无人机巡湖试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标段一:捌拾贰万元整(RMB82万元)
标段二:肆拾捌万元整(RMB48万元)
采购需求:标段一:优化完善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服务项目系统(智慧巡湖)平台,利用无人机航拍、图像处理及大数据统计,对南京市境内省管石臼湖、固城湖约80公里堤防左右岸线1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定期数据采集、处理及一湖一档的建立,对沿线管理范围内水面保洁、河道占用、水情变化、水利工程设施、涉水建设行为以及水域内是否发生污水的偷排等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巡检工作的数字化、信息化以及智能化,提升湖泊管理的效率。标段二:对固城湖岸线及近岸水域通过自动机场无人机定期航拍,对图像数据进行智能识别、处理分析,追溯岸线违法建设、水面漂浮物、蓝藻发生等情况,对巡检发现情况进行跟踪处理,实现湖泊管理闭环。将无人机巡湖航拍情况实时传输,实现在线实时巡湖。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一: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标段二:合同签订后五个月的机场巡检服务,具体安排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一:无;标段二: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专业必须包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航空摄影。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6日8:00至2024年8月12日17: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12室
方式:(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www.ezczb.com/(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www.ezczb.com/)(3)供应商可通过平台下载、邮寄或现场(联系电话:86338714)获取采购文件及获取采购文件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供应商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线下联系代理机构财务领取。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25-86338154,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采购文件费用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300元,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8月19日10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9日10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对采购服务或产品的性能和技术要求,均为基本需求参考值,响应的服务或产品技术性能应达到同等或更优。
2.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组织对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资料原件、履约能力、服务水平、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或实地查看。
3.响应人应提供电子版磋商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响应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等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5.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收款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6.请贵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壹份正本、叁份副本),并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红花村136号5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编:210019
标段名称: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无人机巡湖试点 标段二:无人机巡湖试点
标段编号:JSZC-320000-HYGS-C2024-0060
标段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
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超
联系电话::86338294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无人机巡湖试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无人机巡湖试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HYGS-C2024-0060
项目名称: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无人机巡湖试点
标段一: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
标段二:无人机巡湖试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标段一:捌拾贰万元整(RMB82万元)
标段二:肆拾捌万元整(RMB48万元)
采购需求:标段一:优化完善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性河湖监督巡查处置服务项目系统(智慧巡湖)平台,利用无人机航拍、图像处理及大数据统计,对南京市境内省管石臼湖、固城湖约80公里堤防左右岸线1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定期数据采集、处理及一湖一档的建立,对沿线管理范围内水面保洁、河道占用、水情变化、水利工程设施、涉水建设行为以及水域内是否发生污水的偷排等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巡检工作的数字化、信息化以及智能化,提升湖泊管理的效率。标段二:对固城湖岸线及近岸水域通过自动机场无人机定期航拍,对图像数据进行智能识别、处理分析,追溯岸线违法建设、水面漂浮物、蓝藻发生等情况,对巡检发现情况进行跟踪处理,实现湖泊管理闭环。将无人机巡湖航拍情况实时传输,实现在线实时巡湖。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一: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标段二:合同签订后五个月的机场巡检服务,具体安排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一:无;标段二: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专业必须包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航空摄影。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6日8:00至2024年8月12日17: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12室
方式:(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www.ezczb.com/(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www.ezczb.com/)(3)供应商可通过平台下载、邮寄或现场(联系电话:86338714)获取采购文件及获取采购文件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供应商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线下联系代理机构财务领取。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25-86338154,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采购文件费用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300元,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8月19日10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9日10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对采购服务或产品的性能和技术要求,均为基本需求参考值,响应的服务或产品技术性能应达到同等或更优。
2.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组织对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资料原件、履约能力、服务水平、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或实地查看。
3.响应人应提供电子版磋商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响应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等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5.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收款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6.请贵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壹份正本、叁份副本),并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红花村136号5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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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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