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州区十总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建后管护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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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通州区十总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建后管护保险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通州区十总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建后管护保险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通州区十总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建后管护保险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通州区十总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建后管护保险项目。
2.预算金额:保费为人民币***元/亩,其中区级补助10元/亩。
3.最低限价:维修费赔付率不得低于60%,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者按照无效标处理。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5.服务期限:一年。协议到期后,如甲、乙、丙三方无异议,自动延续一年。也可甲、乙、丙三方协商,通过调整高标田保费标准、保险金额、服务方式等,以补充协议方式续签。
6.项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南通市设有经银保监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出具参加招标的授权文件、南通市支公司或上级公司应提供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2上级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按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2.3在南通市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保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2.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4年08月03日至***24年08月13日。
联系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4年08月13日09时30分。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站一楼)。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
1.采购人代理机构
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新金路111号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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