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电子卷宗平台服务器存储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电子卷宗平台服务器存储租赁服务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电子卷宗平台服务器存储租赁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电子卷宗平台服务器存储租赁服务 JSZC-320500-HYTZ-C2024-00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HYTZ-C2024-0012
项目名称:电子卷宗平台服务器存储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省法院下发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将现有云平台的苏州卷宗数据回迁至苏州本地,以确保数据的安全可控;与此同时,苏州全市信创改造任务也在加速推进,苏州本地电子卷宗平台也面临着信创改造升级的需要。为满足上述要求,需要采购符合信创标准的计算及存储资源,以确保系统能够平稳过渡并实现性能提升。同时,在省法院布置的深度利用电子卷宗任务的指导下,苏州中院创新研发了司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需要AI支撑能力,利用人工智能(训练法院的知识大模型)实现对电子卷宗进行深度学习和推理,为法官提供智能化的办案辅助工具,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全市法院审理工作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进程。
(二)服务模式
(1)成交供应商提供电子卷宗平台服务器存储租赁服务,并提供运维服务;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的合作模式:一次采购,租赁服务期限为1年;
(3)成交供应商为建设本项目采购的硬件设备及软件,其拥有权属于成交供应商,使用权属于采购人。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服务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不得存在的情形
7.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相关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1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08-1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苏采云”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本次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规定执行。
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3.未依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7.操作事项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
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54;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8、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
联系人:张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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