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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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常州市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南京虞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JSZC-320413-JSKF-G2024-0014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庄惠琴、王维维、张秀华(评标组长)、朱小兵、司马超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以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金额:62,0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金坛区金坛大道500号
联系人:司马超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虞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91320102MA209RKL2J | 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 | 89.2(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数字血管造影机 品牌(如有):西门子 规格型号:Artis zee ?Ⅲ ceiling 数量:1套 单价:人民币5,380,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庄惠琴、王维维、张秀华(评标组长)、朱小兵、司马超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以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金额:62,0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金坛区金坛大道500号
联系人:司马超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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