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建设项目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二期浅圆仓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布日期: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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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徐州市 采购单位 新沂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建设项目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二期浅圆仓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建设项目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二期浅圆仓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二期浅圆仓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二期浅圆仓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新沂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新行审批备〔2022〕309号,项目业主为新沂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二期浅圆仓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新沂市港头镇;
2.1.2建设规模:新建5万吨浅圆仓、10万吨高大平房仓、输粮通道、办公用房及配套附属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15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包括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二期浅圆仓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及安装,具体设备参数及设备清单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3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和输送能力在200t/h及以上的粮食输送设备供货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范围需要同时包含机械、电气设备供货)、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业主出具的符合产能要求的投产合格验收证明,不提供或者查询不到的均按无效业绩处理。
3.4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 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6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7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 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67025912)。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备案。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60290188000207585-00010214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23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09时30分。
6.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 次 开 标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投 标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模块后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沂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徐州天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沂市钟吾南路交通大楼第五层

地 址



新沂市神山电商孵化园A座A210

联系人



马敬远

联系人



梁霄

电 话



13775860210

电 话



13145219465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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