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睢宁县桃园镇消防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派出所业务用房、交警中队用房项目附属工程采购公告(二)
【招标公告】睢宁县桃园镇消防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派出所业务用房、交警中队用房项目附属工程采购公告(二):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徐州市 | 采购单位 | 睢宁县桃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博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睢宁县桃园镇消防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派出所业务用房、交警中队用房项目附属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睢宁县桃园镇消防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派出所业务用房、交警中队用房项目附属工程 JSZC-320324-JSBL-T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3 09:1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JSBL-T2024-0002
项目名称:睢宁县桃园镇消防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派出所业务用房、交警中队用房项目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9.1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7.34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包含室外管道、绿化、围墙、道路、一体化泵站等内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不含开标当月),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原件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供应商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13 09:1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08-13 09:10 (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开标室五(睢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09:10(北京时间)前。
2、2024年08月06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8月06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睢宁县青年东路徐沙河新天地13-2号楼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9f190d1d-4098-4e69-97c7-9ba69362ca0f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睢宁县桃园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睢宁县桃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姚虎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睢宁县青年东路徐沙河新天地13-2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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