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度川姜镇通启路路灯灯箱广告位招租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市 发布日期:2024-07-27

【招标公告】2024年度川姜镇通启路路灯灯箱广告位招租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通市 采购单位 南通诚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筠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川姜镇通启路路灯灯箱广告位招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标的信息
名称
出租标的
起始价(万元/3年)
2024年度川姜镇通启路路灯灯箱广告位招租(第二次)项目
川姜镇通启路路灯广告灯箱位共125只
28.4
挂牌开始日期
2024年7月2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8月5日9时30分止
租赁期限
叁年
免租期限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3000元/投标人
 
租金支付方式
采用年度付款方式,每年租金在9月14日之前缴清。

 
出租用途
1、广告位不得用于损害国家尊严等反动言论、侵犯第三方权益等广告投放,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并自觉遵守广告投放准则。
2、本次招标路灯广告箱需由承租人自行制作安装,尺寸规格满足安全性要求,重大节假日,承租人租赁等灯箱广告位30%,需无条件配合招标单位宣传公益广告使用。
3、如发生破损、老旧等情况,中标人接到通知后两个自然日内必须更换、维修完毕,否则一次扣500,两次扣1000,三次可以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配套设施
现状
标的目前使用情况
使用中,9月14日前一任承租人到期
起始价说明
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招租起始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南通诚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出租方地址
通州区川姜镇
出租方持有产权的比例
100%
出租方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606289700
批准单位
南通市通州区新志浩实业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 
三、挂牌信息和条件设置
交易保证金金额(竞租保证金)
3000元/投标人(竞租保证金采取现金方式提交,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交至现场开标人员。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竞租保证金必须密封,独立包装)
(一)保证金事项说明
1、招租保证金:承租方于2024年8月5日9时30分:  前将规定的保证金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考虑到交通、停车、竞租人较多等情况,请注意到场时间) 承租方未递交交易保证金,视为放弃交易资格,也不得参与竞租。
2、未在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到场登记并递交材料,作自动放弃处理,也不得参与竞租。参与竞租而未成交的单位现场退还竞租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年合同价的10%。
(1)成交人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在合同履行完毕,且承租期间内无违约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租赁的资产未损坏的前提下,在合同期满15个工作日内由招租人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成交后,自公示结束15日内,由于承租人原因,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招租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租人亦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还须为此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作违约,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合同履约期间有重大违法情形出现的;
2)不配合招租人投放宣传公益广告使用的;
3)利用标的物或在内从事非法活动的;
4)不服从属地街道及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
5)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前缴付下一年租金的;
6)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的。
(二)特别事项说明
1、承租人应合法、合规经营,按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正确合理使用租赁广告位。
2、广告位不得用于损害国家尊严等反动言论、侵犯第三方权益等广告投放,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并自觉遵守广告投放准则。
1、本次招标路灯广告箱需由承租人自行制作安装,尺寸规格满足安全性要求,重大节假日,承租人租赁等灯箱广告位30%,需无条件配合招标单位宣传公益广告使用。
4、如发生破损、老旧等情况,中标人接到通知后两个自然日内必须更换、维修完毕,否则一次扣500,两次扣1000,三次可以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5、承租户应服从城市管理要求,发生违章违规处罚的费用自行承担。
6、出租方承诺:
①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②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③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④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8、三年租期到期,承租人应无条件退出,南通诚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不补偿任何费用。
9、租赁期间的产的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租赁期间与群众纠纷、扰民等事情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10、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1200元,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支付。凡不缴纳招标代理费等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无论何种情况,本招标代理服务等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现场查勘事项
1、根据自身需要,响应人可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即招租地点自身、周边及现有相邻状况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承租后有关招租标的物周边环境和相邻关系所引起的所有与承租经营有关的事项及问题,均由承租户自行协调解决。请响应人慎重考虑。
2、招租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租人现有的并认为符合招租条件的。招租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响应人自行勘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招租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响应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意向投资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4、承租人应无租赁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意向投资承租方需要提供材料
一、报名竞租材料文件:
资格审查材料:
1、如属企业法人:
(1)提供承租响应人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亲自参加招租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个体工商户本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本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或个体工商户身份证明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这 2 项材料的原件(须加盖公章);
(3)竞租人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如属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为登记时使用)
(2)竞租人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3)自然人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提示或个人信用信息概要或个人信用报告以体现其不存在失信行为,并在个人信用信息提示或个人信用信息概要或个人信用报告上签字确认。
商务标材料
(1)报价单。
二、价格标响应文件
【特别提醒】1、本项目只进行一次报价,即报价单上所写金额。
2、价格标响应文件报价应包括招租文件所确定的招租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
(六)交易程序
1.意向承租人须在2024年8月5日9时30分前到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公共资源服务中心C033开标室(五洲路32号政务服务中心路北电梯三楼右拐)(投标人需考虑交通拥堵等情况,请务必提前到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意向投资承租方需要提供响应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材料分别密封,密封在两个档案袋,并在封袋标注招租名称、招租人名称、承租人名称及日期、资格审查材料或商务标材料。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经相关评委审查后,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并将结果通知各意向承租人。
4.确定承租人:本次采用一轮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要求且报价最高的为承租人。
特别提示
受让人在确定意向受让前须仔细阅读备查文件,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成交后,受让人如有拒不签收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等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联系方式
招租人:南通诚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606289700  
代理机构:江苏筠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江苏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