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02标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布日期: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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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泰州市 采购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新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02标
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JY-GBZNTJS/2024-JL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监理服务已由/以/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来源财政并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新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02标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姜堰区各乡镇(街道)(实际建设地点以省厅下文为准)。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涉及共8个乡镇(街道),主要包括大伦镇0.39万亩,顾高镇0.95万亩,溱潼镇0.5万亩,淤溪镇0.3万亩,俞垛镇0.3万亩,娄庄镇0.55万亩,白米镇0.3万亩,张甸镇0.31万亩,面积共约3.6万亩。具体以实际为准;总投资估算金额:约8610万元(实际投资以省厅下文为准);施工工期:242天(预计开始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止,主体工程于2025年1月底完工)。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02标涉及溱潼镇、淤溪镇、俞垛镇、娄庄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02标范围内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全过程(含结余资金和设计变更)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应建设投资金额:约3877.5万元(实际投资以省厅下文为准);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77.5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暂定24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两年(按730日历天计),共计1036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暂定,具体以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的工期和缺陷责任期作为最终监理服务期,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工程施工的延期。
2.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暂定价(施工中标价*中标费率)的30%(前三个月每月支付10%),三个月后,每个月均进行进度结算并支付进度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结果付至双方确认价(施工结算价*中标费率)的97%,余款3%在缺陷责任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业绩要求:/。
(5)信用等级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水利部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04月至2024年6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聘用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协议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无在监工程: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从变更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满6个月)。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7)其他人员要求:/。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相关下载),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2)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投标单位制作工具使用费10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3.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4.业绩要求
/
5.信用等级
/
6.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7.其他人员要求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9.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0.社会保险
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连续三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1.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注:投标人按暂定建设投资金额报监理费,结算监理费=工程结算审计价*中标费率(四舍五入后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2=1-Q1。
注:1.Q1值开标时随机抽取。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3≤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4 分;
监理业绩:2 分;
监理资源配置:6分;
监理大纲:28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64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3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3 分,以此类推;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4

监理业绩(2分)


1
总监业绩
1.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2分。 注: 1.类似工程业绩: 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小于8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监理项目。
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5.3 款。
2

监理资源配置(6分)


1
总监
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
2
2
专业配置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配备专业:水利工程、工程测量专业共2名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农田建设监理相关经验,专业符合且均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每有一个专业不符合或不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扣0.5分,扣完为止。(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聘用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协议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不得分。
1
3
综合实力
取得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1
4
监理设备
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得2分(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GPS、测距仪、回弹仪、钢筋保护层检测仪),最多2分。(提供有效期内计量检测合格证书,缺一证扣0.3分)
2

监理大纲(28分)


1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5.4<优≤6;4.8<良≤5.4;3.6<差≤4.8
6
2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 监理措施
5.4<优≤6;4.8<良≤5.4;3.6<差≤4.8
6
3
合同、信息 管理方案
5.4<优≤6;4.8<良≤5.4;3.6<差≤4.8
6
4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4.5<优≤5;4<良≤4.5;3<差≤4
5
5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4.5<优≤5;4<良≤4.5;3<差≤4
5

 
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01标,二标段2024年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02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开评标时按照从一标段到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若同一投标人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仅参与评审,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姜堰区姜官路251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江苏新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春晖苑EF幢105室    
联系人: 徐女士                              
电 话:0523-86225866     
传 真: /
电子邮箱:258157271@qq.com
10.备注
10.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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