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五巷-涵西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五巷-涵西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布日期: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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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泰州市 |
采购单位 |
泰州市稻河置业有限公司泰州市稻河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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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五巷-涵西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五巷-涵西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table-c{border-right:1pxsolid;border-bottom:1pxsolid}.table-ctd{border-left:1pxsolid;border-top:1pxsolid}第一章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32120118860000031.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五巷 五巷-涵西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 涵西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已经由泰州市数据 局以五巷 五巷-涵西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泰数备 涵西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泰数备<2024>4号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稻河置业有限公司 泰州市稻河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 理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五巷 五巷-涵西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改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
江苏省:泰州市_海陵区、稻河古街区、稻河古街 造提升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区历史文化旅游居住休闲复合区,稻河古街区历史文化旅游休闲商业复合区2.2工程规模:新建消防取水码头,加装案 外消火栓,改造消防救援通道,设置应急照明与安金疏散指示装置,安装电动车集中充电火灾报警装?,建设中央控制 室,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安装简易喷淋,安装组合式电气灭灾探测器,安装厨房燃气报警及切断装置,安装厨房自动 灭灭装置,安装室内消火栓,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设备,设置消防安全宣传专栏2.3工期要求:125日历天2.4招标范围 及标段划分标段编号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标段名称发包内容 发包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合同估算价(万元)Y3212011886000003001001五巷-涵西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改造 提升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478.02.5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之日起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支付15%的预付款(扣除实体实验相关费用),方案设计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扣除实体实验相关 费用)的55%,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图(或专家评审)后付至合同价(扣除实体实验相关费用)的,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图(或专家评审)后付至合同价(扣除实体实验相关费用)的80%。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且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扣除相关违约金、处罚费用、实体实验相关费用 等,所涉费用均不计息)。②完成实体实验并提供实体实验专项报告(实验结论为可行)后一次性付清实体实验相关 费用。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1)具备/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 格:(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 格。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年 3 月- 2024 年 5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 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 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明和聘用证明。
3.6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 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方支付本月结算货款的70%,全部货物供应完毕后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5%,剩余尾款90天内付清。如甲方出现资金困 难,乙方同意给予1个月付款宽限期,在此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材料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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