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丰县经济开发区和胜路(沙支河至东环路)与丰县经济开发区和善路(沙支河至东环路)市政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丰县经济开发区和胜路(沙支河至东环路)与丰县经济开发区和善路(沙支河至东环路)市政工程的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徐州市 | 采购单位 | 丰县新杰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丰县经济开发区和胜路(沙支河至东环路)与丰县经济开发区和善路(沙支河至东环路)市政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0]丰县经济开发区和胜路(沙支河至东环路)与丰县经济开发区和善路(沙支河至东环路)市政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3010380000448 | 项目名称 | 丰县经济开发区和胜路(沙支河至东环路)与丰县经济开发区和善路(沙支河至东环路)市政工程 |
标段编号 | E3203010380000448002001 | 标段名称 | 丰县经济开发区和胜路(沙支河至东环路)市政工程监理 |
丰县经济开发区和胜路(沙支河至东环路)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丰县新杰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丰县经济开发区和胜路(沙支河至东环路)与丰县经济开发区和善路(沙支河至东环路)市政工程已经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丰开经发备(2024)3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投标。2、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3.1工程地点:起点始于丰邑路,终点至东环路。3.2工程规模:设计长度为969.2m,红线宽30m,包含一座跨沙支河桥。监理合同估算价约40万元。3.3招标范围(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1)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参加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参加工程验收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等);(2)保修阶段:上述所有工程保修阶段的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计阶段的配合(包括审计结算资料的审批)等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3)其他服务项目:协助发包人编制上述工程建设期、建设后期各项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发包人指令或统筹安排办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事务和业务。3.4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3.5质量要求:合格。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国监证上的注册专业为准);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b、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c、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自2021年07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5.4.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5.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4.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0092、0516-83701244、0516-83755971)。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仟元整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账户号:60340188000145375-0026235收款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6.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7月16日至 2024年7月29日09时30分;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7.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合格制。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人投标报价: 100分10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11、其他: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12、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丰县新杰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丰县经济开发区飞龙湖之窗13楼联系人:***电 话:15189496385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徐州市解放南路387号南都商务5号楼607室联系人:***电 话:***2024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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