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苏州吴江段)同步实施工程3标项目部(水稳碎石)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布日期: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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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苏州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苏州吴江段)同步实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苏州吴江段)同步实施工程3标项目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水泥稳定碎石,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水泥稳定碎石
抗裂嵌挤型,掺量4.5%


5765.88

2
水泥稳定碎石
低剂量,掺量3%


2944.8

合计



8710.68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4.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验收方式:物资运抵交货指定地点后过磅验收,甲乙双方(可包含监理单位)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铁建银信方式进行结算。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含乙方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正式发票入账,使用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70%,使用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25%,预留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期满开始按期支付质量保证金(所有质量保证金支付均不计利息)。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长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4.开户信息;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4年7月17日9时0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814670603@qq.com。
联系人:王宜豪
联系方式:16688131115
邮箱:814670603@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苏州吴江段)同步实施工程3标项目部                                 2024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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