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机动车尾气遥测及黑烟车视频监控设备运维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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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机动车尾气遥测及黑烟车视频监控设备运维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南京新远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NJJC-2024ZB0648
二、项目名称:机动车尾气遥测及黑烟车视频监控设备运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一:到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本分包流标。
分包二供应商名称:南京新远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丰大道36号天安数码城3栋1201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机动车尾气遥测及黑烟车视频监控设备运维
服务范围:目前我市已建成多套遥感监测设备和黑烟车智能识别监控系统,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检测数据准确有效,需对尾气遥测设备和黑烟车智能识别监控设备进行专业的维护,另需对1套遥测设备进行拆除,根据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相关规定进行拆解,并妥善移交至统一的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单位。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邱云亮、高丽华、卞仪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收费(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16层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二、项目名称:机动车尾气遥测及黑烟车视频监控设备运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一:到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本分包流标。
分包二供应商名称:南京新远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丰大道36号天安数码城3栋1201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机动车尾气遥测及黑烟车视频监控设备运维
服务范围:目前我市已建成多套遥感监测设备和黑烟车智能识别监控系统,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检测数据准确有效,需对尾气遥测设备和黑烟车智能识别监控设备进行专业的维护,另需对1套遥测设备进行拆除,根据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相关规定进行拆解,并妥善移交至统一的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单位。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邱云亮、高丽华、卞仪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收费(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16层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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