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马鞍街道泥桥村任塘、宋营、北小费营、陈营等组太阳能路灯工程(一事一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马鞍街道泥桥村任塘、宋营、北小费营、陈营等组太阳能路灯工程(一事一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泥桥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马鞍街道泥桥村任塘、宋营、北小费营、陈营等组太阳能路灯工程(一事一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泥桥村村民委员会(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马鞍街道泥桥村任塘、宋营、北小费营、陈营等组太阳能路灯工程(一事一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ZB2024170100901
项目名称:马鞍街道泥桥村任塘、宋营、北小费营、陈营等组太阳能路灯工程(一事一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万元
最高限价:34.089136万元
采购需求: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1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实行电子化,在线获取采购文件,请各位投标人登录希地丰华招标网(http://zbt.xidijs.com),第一次使用平台需要完成用户注册,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注册向导页面说明完成用户注册及CA证书安装(CA证书由“中招互连”APP提供,请选择“蜘蛛招标通”平台)。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入招标公告页面,点击“我要获取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下载。希地丰华招标网及投标工具使用客服:包工025-51860071。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7月 22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 22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马鞍街道办事处老计生办二楼)
五、开启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 22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马鞍街道办事处老计生办二楼)
3.其他有关事项: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出席开标过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对项目技术及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3.现场考察或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响应文件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U盘一份,PDF格式需加盖公章),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6.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泥桥村村民委员会
(2)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泥桥村明王组
(3)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代理单位: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联系人:***
(3)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ZB2024170100901
项目名称:马鞍街道泥桥村任塘、宋营、北小费营、陈营等组太阳能路灯工程(一事一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万元
最高限价:34.089136万元
采购需求: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1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实行电子化,在线获取采购文件,请各位投标人登录希地丰华招标网(http://zbt.xidijs.com),第一次使用平台需要完成用户注册,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注册向导页面说明完成用户注册及CA证书安装(CA证书由“中招互连”APP提供,请选择“蜘蛛招标通”平台)。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入招标公告页面,点击“我要获取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下载。希地丰华招标网及投标工具使用客服:包工025-51860071。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7月 22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 22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马鞍街道办事处老计生办二楼)
五、开启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 22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马鞍街道办事处老计生办二楼)
3.其他有关事项: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出席开标过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对项目技术及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3.现场考察或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响应文件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U盘一份,PDF格式需加盖公章),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6.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泥桥村村民委员会
(2)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泥桥村明王组
(3)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代理单位: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联系人:***
(3)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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