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四湖流域沛沿河生态修复工程(徐沛运河至东环路段)勘察设计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布日期:2024-07-12

【招标公告】南四湖流域沛沿河生态修复工程(徐沛运河至东环路段)勘察设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徐州市 采购单位 沛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四湖流域沛沿河生态修复工程(徐沛运河至东环路段)勘察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四湖流域沛沿河生态修复工程(徐沛运河至东环路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四湖流域沛沿河生态修复工程(徐沛运河至东环路段)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由以沛经审发[2023]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沛县水务局(河长办),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四湖流域沛沿河生态修复工程(徐沛运河至东环路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沛沿河西起徐沛河,东至东环路段。
2.2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南四湖流域沛沿河西起徐沛河,东至东环路段进行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口净化湿地建设工程,建设16个7.5mx7.5m排口净化湿地,湿地种植挺水植物960㎡,净化水量240t/d。生态岸坡建设工程,沛沿河徐沛河交汇处至汉源大道段长800m,两岸新建生态岸坡,新建2.0m宽生态净化带,种植挺水植物3200㎡;汉源大道至正阳路段长1600m,新建生态岸坡,河道两侧新建2.0m宽生态净化带,种植挺水植物6400㎡;正阳路至东环路段长1300m,两岸新建生态岸坡,河道两侧新建2.0m 宽生态净化带,种植挺水植物5200㎡。旁路净化湿地建设工程,汉源大道以东,滨河北路以南新建2000㎡旁路净化表面流湿地,日净化水量500t/d。
2.3 招标范围:南四湖流域沛沿河生态修复工程(徐沛运河至东环路段)勘察设计,包括并不仅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编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及招标控制价)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的必要的所有技术咨询和服务,并提交相应的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中标人按要求提供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并提供相应的PDF和CAD电子版本)。
2.3.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4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2)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技术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申请人业绩的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项目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水利或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业绩须包含排水工程的设计内容)。
注:①提供的设计业绩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若中标通知书上不能反映设计单位信息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反映的时间、金额为准(若签订的合同未能体现金额的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3)财务要求:/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5)技术负责人要求(注: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备相匹配):/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
(10)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设计单位牵头,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3487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8)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4年7月11日至 2024年7月18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 CFCA 证书或国信 CA 证书后(办理指南网 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 2024 年7月18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 ”)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及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 年7月11日至 2024 年7月18日 17 时 30 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8月1日 9 时 30 分。逾期
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7.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
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7.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
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9.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内容

11.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水务局(河长办)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沛公路2号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贸广场4号楼12层
联系人:***
电话:***
 
 
2024 年7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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