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无锡地区各厂区起重吊装搬运服务项目(四次)
所属地区:江苏无锡市
发布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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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无锡市 |
采购单位 |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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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无锡地区各厂区起重吊装搬运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无锡地区各厂区起重吊装搬运服务项目(四次)采购项目2024年无锡地区各厂区起重吊装搬运服
务项目(四次)包件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
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2024年无锡地区各厂区起重吊装搬运服务项目(四次)
2.2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包括塘南基地、惠山基地、大豪公司、前瞻技术研究部、无锡各租赁场所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期末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分值≥90分自动顺延一年,最多顺延两
次。价格有效期三年。
2.4最高响应限价(折扣系数):不得高于100%。
本项目报起重吊装搬运价格折扣系数(注:中夜班及节假日补贴100元/人(补贴不折扣)除外),供应商按照《无锡地区
各厂区起重吊装搬运服务项目结算目录》所列价格标准提供折扣起重吊装搬运价格。”
无锡地区各厂区起重吊装搬运服务项目结算目录
注:1.中夜班及节假日补贴100元/人。(补贴不折扣)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
业、在册)状态。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类似业绩的合
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如业绩未要求合同金额,则
不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
3)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含税17万元人民币的业绩1个,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
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含税17万元人民币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5)类似业绩是指同类(金属材质类)起重吊装搬运服务。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接受分公司参与。分公司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公司具备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
(2)分公司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法律规定企业资质必须由独立法人申请的除外,但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资质应取得
总公司的授权)、财务、业绩等资质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4本次采购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
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07-08 23:00至2024-07-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 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
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07-24 08:3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
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
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
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
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
地址:无锡市永乐东路99号
联系人:缪君伟
电话:13912384506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任为、沈何鑫
座机:0431-81868672、0431-81868637
手机:15162142549、18210046989
邮箱:renwei14@faw.com.cn、shenhexin@faw.com.cn
7.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9款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
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
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
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
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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