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4-2025车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4-2025车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4-2025车辆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XZP2024070500021
项目名称: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4-2025车辆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华东石油技师学院
招标条件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4-2025车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华扬公标【2024】18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华东石油技师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4-2025车辆服务项目 已由华东石油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华扬公标【2024】18号2.2项目名称: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4-2025车辆服务项目2.3项目地点:华东石油技师学院运输服务所涉区域。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2.5项目预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约150万元(含可抵扣增值税,可能存在业务调整和不确定性,招标人对此不做解释和承诺,预算仅作参考,最终按实际服务量据实计算)。2.6招标内容和范围:华东石油技师学院培训教学、职业教育及日常客运用车服务。2.7项目周期(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止。2.8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2.9标段划分:本次共分为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1.3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近两年内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行贿记录的;(2)近两年(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3)近两年内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4)未发生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质、资格证书投标,或伪造资质、资格、业绩、财务等证件资料投标的情形。3.1.4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及2024年3月至5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项目负责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本项目其他要求3.4.1用车要求:(1)车辆为限载人数5-7人/车的燃油轿车,车辆暂定20台(可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调整),车型要求:7座商务客车2台,5座轿车10台,以上车辆排量1.6L及以上,裸车单价在12万元及以上,通勤车及培训服务大巴车(40-50)座之间5辆以上,中巴车3辆以上,车辆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2)招标人需用车时,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安排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与采购方沟通。(3)如运输途中发生任何安全行车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4)中标人需为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保障,做到随时出车;因投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私自出车、改变行车路线,造成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将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3.4.2投标人服务设备及服务人员要求:(1)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车辆均要求所有权属于中标单位。(2)车辆状况良好,安装GPS系统、行车记录仪,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车辆已购买相应的保险,相关险种齐全有效。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单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车上人员险【承运人每人保单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4)中标单位应自行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合约期限内所提供的服务车辆车龄不得超过五年。(5)中标单位所安排的驾驶员必须具有法定资质和优良的驾驶服务技术。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应符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6)驾驶人员资格条件:1)驾驶人员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驾龄在三年及以上;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驾驶证(C1类以上含C1类);2)驾驶人员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健康状态良好,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承诺材料。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2获取方式: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陶工,电子邮箱:jiwanqing.hdsj@sinopec.com,办公室电话0523-86668882 ,报名(微信)电话:15961052293),招标代理联系人核实资料,相关资料齐全、符合公告要求的,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需提供资料:(1)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被委托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6)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原件扫描件)。4.4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5.1说明: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到,投标保证金以财务核实到账为缴纳成功。系统内部单位免缴。投标人在汇款时需备注:“华扬公标【2024】18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5.2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5.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京下关支行账 号:320015952360525016445.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支付方式:网银或转账支付(现金除外)。5.5保证金的退还: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计算利息。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9日14时00分;7.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8.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10. 联系方式招标人:华东石油技师学院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瓜洲镇翠屏路1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 箱:wangjh.hdsj@sinopec.com招标代理机构: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邮编:225300联系人:纪工、陶工联系电话:0523-86668882日期:2024年7月5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
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瓜洲镇翠屏路1号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wangjh.hdsj@sinopec.com
招标代理:
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江东中路 375 号金融城 9 号楼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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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4-2025车辆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华东石油技师学院
招标条件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4-2025车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华扬公标【2024】18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华东石油技师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范围 |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4-2025车辆服务项目;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7-29 14:00 |
开标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 |
其他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4-2025车辆服务项目 已由华东石油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华扬公标【2024】18号2.2项目名称: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4-2025车辆服务项目2.3项目地点:华东石油技师学院运输服务所涉区域。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2.5项目预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约150万元(含可抵扣增值税,可能存在业务调整和不确定性,招标人对此不做解释和承诺,预算仅作参考,最终按实际服务量据实计算)。2.6招标内容和范围:华东石油技师学院培训教学、职业教育及日常客运用车服务。2.7项目周期(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止。2.8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2.9标段划分:本次共分为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1.3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近两年内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行贿记录的;(2)近两年(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3)近两年内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4)未发生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质、资格证书投标,或伪造资质、资格、业绩、财务等证件资料投标的情形。3.1.4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及2024年3月至5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项目负责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本项目其他要求3.4.1用车要求:(1)车辆为限载人数5-7人/车的燃油轿车,车辆暂定20台(可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调整),车型要求:7座商务客车2台,5座轿车10台,以上车辆排量1.6L及以上,裸车单价在12万元及以上,通勤车及培训服务大巴车(40-50)座之间5辆以上,中巴车3辆以上,车辆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2)招标人需用车时,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安排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与采购方沟通。(3)如运输途中发生任何安全行车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4)中标人需为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保障,做到随时出车;因投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私自出车、改变行车路线,造成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将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3.4.2投标人服务设备及服务人员要求:(1)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车辆均要求所有权属于中标单位。(2)车辆状况良好,安装GPS系统、行车记录仪,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车辆已购买相应的保险,相关险种齐全有效。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单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车上人员险【承运人每人保单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4)中标单位应自行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合约期限内所提供的服务车辆车龄不得超过五年。(5)中标单位所安排的驾驶员必须具有法定资质和优良的驾驶服务技术。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应符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6)驾驶人员资格条件:1)驾驶人员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驾龄在三年及以上;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驾驶证(C1类以上含C1类);2)驾驶人员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健康状态良好,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承诺材料。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2获取方式: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陶工,电子邮箱:jiwanqing.hdsj@sinopec.com,办公室电话0523-86668882 ,报名(微信)电话:15961052293),招标代理联系人核实资料,相关资料齐全、符合公告要求的,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需提供资料:(1)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被委托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6)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原件扫描件)。4.4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5.1说明: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到,投标保证金以财务核实到账为缴纳成功。系统内部单位免缴。投标人在汇款时需备注:“华扬公标【2024】18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5.2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5.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京下关支行账 号:320015952360525016445.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支付方式:网银或转账支付(现金除外)。5.5保证金的退还: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计算利息。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9日14时00分;7.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8.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10. 联系方式招标人:华东石油技师学院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瓜洲镇翠屏路1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 箱:wangjh.hdsj@sinopec.com招标代理机构: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邮编:225300联系人:纪工、陶工联系电话:0523-86668882日期:2024年7月5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
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瓜洲镇翠屏路1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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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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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wangjh.hdsj@sinopec.com
招标代理:
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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