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采购物业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L05-F1811)(第1包)
【招标公告】2024年采购物业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L05-F1811)(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徐州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采购物业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采购物业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05-F1811
三、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内容涉及徐州校区教学楼、体育场馆、停车场、操场、道路、室外训练场地、会场及公共区域附属设施等,维护总面积约2076.05亩。
2.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教学训练楼宇和场馆的7×24小时管理和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各室内外区域配备的保洁人员须每日清扫各自负责区域;各教学楼配备的值班管理员须兼任保洁巡查工作;各门岗配备的保安人员须每日任巡查工作;院内幼儿园配备保安和保洁人员。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249.6万元/年;
3.服务周期:2年,采取1+1服务模式。每年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在服务期间业主平均满意度85%以上,根据满意度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续签。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
1.截止到开标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企事业单位。如军队企事业单位、国家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参与投标,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不作要求,下同。
(三)从事物业服务3年以上,在文明管理、文明用工、诚实守法等方面须有良好纪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供应商若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但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的借用证明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
投标人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要求。
(六)提供近三年(截止到开标时间)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上内容须提供在线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专用公章,本项可现场网上查询补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外包。
(八)供应商承诺声明:
1.非外(台)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2.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
6.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及不分包或外包的承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9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六)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 806349593@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24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苗助理、赵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13952269694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周助理
办公电话:0516-83150309
一、项目名称:2024年采购物业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05-F1811
三、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内容涉及徐州校区教学楼、体育场馆、停车场、操场、道路、室外训练场地、会场及公共区域附属设施等,维护总面积约2076.05亩。
2.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教学训练楼宇和场馆的7×24小时管理和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各室内外区域配备的保洁人员须每日清扫各自负责区域;各教学楼配备的值班管理员须兼任保洁巡查工作;各门岗配备的保安人员须每日任巡查工作;院内幼儿园配备保安和保洁人员。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249.6万元/年;
3.服务周期:2年,采取1+1服务模式。每年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在服务期间业主平均满意度85%以上,根据满意度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续签。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
1.截止到开标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企事业单位。如军队企事业单位、国家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参与投标,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不作要求,下同。
(三)从事物业服务3年以上,在文明管理、文明用工、诚实守法等方面须有良好纪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供应商若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但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的借用证明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
投标人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要求。
(六)提供近三年(截止到开标时间)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上内容须提供在线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专用公章,本项可现场网上查询补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外包。
(八)供应商承诺声明:
1.非外(台)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2.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
6.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及不分包或外包的承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9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六)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 806349593@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24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苗助理、赵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13952269694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周助理
办公电话:0516-83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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