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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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社区教育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XZP2024062600225
项目名称: 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建设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社区教育中心
招标条件
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0626002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1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社区教育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2.预算金额:41万元3.最高限价:40.9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4.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5.工期:60日历天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7.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肆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8.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社区教育中心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南路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239号天生悦居广场A幢503室
联系人: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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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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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建设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社区教育中心
招标条件
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0626002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1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社区教育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范围 | 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7-11 14:3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239号天生悦居广场A幢502室 |
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2.预算金额:41万元3.最高限价:40.9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4.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5.工期:60日历天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7.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肆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8.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社区教育中心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南路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239号天生悦居广场A幢503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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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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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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