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YG(2024)001号
项目概况: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7月 8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20万元
3、最高限价:20万元
4、采购需求: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实木办公桌椅、单人双层学桌课桌凳采购、安装及其售后服务等。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15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交付使用。
7、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8、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绿色环保合格产品,所使用的主辅材料、加工工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国家最新规定标准要求,无异味。质量保证期至少三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6月28日8:30至 2024年 7月2日18:00(节假日正常);
2、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联系电话:*** 微信同步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 8日9 点 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0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2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九、本次服务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单位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合同签订后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使用正常或维护及时的前提下,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3、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二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使用正常或维护及时的前提下,一次性付清;
4、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阜宁县苏州路145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
联系方式:*** ***
2024年6月 28 日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YG(2024)001号
项目概况: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7月 8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20万元
3、最高限价:20万元
4、采购需求: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实木办公桌椅、单人双层学桌课桌凳采购、安装及其售后服务等。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15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交付使用。
7、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8、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绿色环保合格产品,所使用的主辅材料、加工工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国家最新规定标准要求,无异味。质量保证期至少三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6月28日8:30至 2024年 7月2日18:00(节假日正常);
2、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联系电话:*** 微信同步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 8日9 点 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0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2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九、本次服务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单位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合同签订后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使用正常或维护及时的前提下,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3、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二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使用正常或维护及时的前提下,一次性付清;
4、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阜宁县苏州路145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
联系方式:*** ***
2024年6月28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YG(2024)001号
项目概况: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7月 8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20万元
3、最高限价:20万元
4、采购需求: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实木办公桌椅、单人双层学桌课桌凳采购、安装及其售后服务等。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15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交付使用。
7、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8、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绿色环保合格产品,所使用的主辅材料、加工工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国家最新规定标准要求,无异味。质量保证期至少三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6月28日8:30至 2024年 7月2日18:00(节假日正常);
2、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联系电话:*** 微信同步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 8日9 点 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0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2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九、本次服务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单位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合同签订后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使用正常或维护及时的前提下,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3、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二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使用正常或维护及时的前提下,一次性付清;
4、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阜宁县苏州路145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
联系方式:*** ***
2024年6月 28 日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YG(2024)001号
项目概况: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7月 8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20万元
3、最高限价:20万元
4、采购需求: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实木办公桌椅、单人双层学桌课桌凳采购、安装及其售后服务等。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课桌凳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15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交付使用。
7、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8、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绿色环保合格产品,所使用的主辅材料、加工工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国家最新规定标准要求,无异味。质量保证期至少三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6月28日8:30至 2024年 7月2日18:00(节假日正常);
2、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联系电话:*** 微信同步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 8日9 点 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0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2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九、本次服务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单位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合同签订后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使用正常或维护及时的前提下,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3、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二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使用正常或维护及时的前提下,一次性付清;
4、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阜宁县苏州路145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
联系方式:*** ***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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