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宁水许可〔2023〕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建设管理技术服务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河道拓浚17.94千米;堤防加固14.39千米,包括加高培厚13.855千米、抗滑板桩3.205千米、堤身防渗1.755千米;填塘固基3.88千米;岸坡防护36.09千米,包括坡面防护35.25千米、板桩护岸2.8千米、板桩墙护岸0.84千米;拆(新)建涵洞6座、拆(改)建泵站11座;新建跨支河桥梁9座、桥涵1座;整治沿线排口29座;新(改)建堤顶防汛道路37.21千米、上堤道路2.6千米;完善标记标牌等管理设施工程。总投资:3761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服务范围:
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以及工程验收相关的工作技术服务。
2.4服务期限约46个月(投标时按46个月填报),为建设服务期+质保期,具体如下:
建设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如有)、资产、资料移交等,配合做好后评价工作(如有),约34个月。
质保期: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条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6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工程参建业绩,包括水利工程监理、建设管理技术服务或水利工程代建(项目管理)业绩(须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
(5)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且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3-2024年5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质量工作、安全工作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且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3-2024年5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②参与本工程其他标段招标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招标活动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06月27日至2024 年07月0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9日上午9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β+B×(1-β)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且<10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且<2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200万,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商务部分分值42分;技术部分分值58分。
(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分值表
技术评分分值表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六合大厦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
电话:***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57834900@qq.com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宁水许可〔2023〕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建设管理技术服务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河道拓浚17.94千米;堤防加固14.39千米,包括加高培厚13.855千米、抗滑板桩3.205千米、堤身防渗1.755千米;填塘固基3.88千米;岸坡防护36.09千米,包括坡面防护35.25千米、板桩护岸2.8千米、板桩墙护岸0.84千米;拆(新)建涵洞6座、拆(改)建泵站11座;新建跨支河桥梁9座、桥涵1座;整治沿线排口29座;新(改)建堤顶防汛道路37.21千米、上堤道路2.6千米;完善标记标牌等管理设施工程。总投资:3761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服务范围:
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以及工程验收相关的工作技术服务。
2.4服务期限约46个月(投标时按46个月填报),为建设服务期+质保期,具体如下:
建设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如有)、资产、资料移交等,配合做好后评价工作(如有),约34个月。
质保期: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条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6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工程参建业绩,包括水利工程监理、建设管理技术服务或水利工程代建(项目管理)业绩(须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
(5)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且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3-2024年5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质量工作、安全工作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且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3-2024年5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②参与本工程其他标段招标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招标活动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06月27日至2024 年07月0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9日上午9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管理机构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3月-2024年5月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β+B×(1-β)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且<10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且<2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200万,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商务部分分值42分;技术部分分值58分。
(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分值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说明 |
商务部分 | 42 | ||
一 | 投标报价 | 20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20分的基础上扣0.3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2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二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8 |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证书的,得4分。 2、近5年(自2019年6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水利工程监理、建设管理技术服务或水利工程代建(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经历的(须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每个得4分,最多得4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和资格审查业绩不可重复。 |
三 | 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 14 | 1、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或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A、B、C)的,得2分;水利工程类中级职称得1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自2019年6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工程合同总额达6000万元单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管理技术服务或水利工程代建(项目管理)中担任安全负责人经历的,得2分;最多6分 2、质量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质检(量)员证书的,得2分;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职称,得1分,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自2019年6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工程合同总额达6000万元单项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建设管理技术服务或水利工程代建(项目管理)中担任质量负责人经历的,得2分;最多6分 3、档案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多2分。 以上专业人员不可兼任,同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03-2024.05)社保证明,业绩需提供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如合同中不能体现相应岗位,需提供业主证明。 |
技术评分分值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说明 |
技术部分 | 58 | 暗标,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
一 | 建设管理技术服务目标 | 6 | 目标完整、准确、合理6分,一般1-5分,不完整、不准确、不合理0分。 |
二 | 建设管理技术服务的任务及工作流程。 | 7 | 根据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程序和合理性进行评审。合理7分,一般1-5分,不合理0分。 |
三 | 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目标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 10 | 控制方法和保证措施完整、有效、合理、针对性强6-10分,一般3-5分,不合理0分。 |
四 | 建设管理技术服务过程中的组织与协调。 | 10 | 合理且编制很好的8-10分,较好4-7分,一般1-3分,不合理0分,最低打0分。 |
五 | 对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工程验收提供服务方案。 | 15 | 合理且编制很好的10-15分,较好5-9分,一般1-4分,不合理0分,最低打0分。 |
六 | 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 10 | 重视的问题的论述并给出解决的对策和方法,合理且编制很好的8-10分,较好4-7分,一般1-3分,不合理0分,最低打0分。 |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六合大厦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
电话:***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578349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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