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环境监测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宁水许可〔2023〕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环境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河道拓浚17.94千米;堤防加固 14.39千米,包括加高培厚13.855 千米、抗滑板桩 3.205 千米、堤身防渗1.755 千米;填塘固基3.88千米;岸坡防护36.09千米包括坡面防护35.25 千米、板桩护岸2.8千米、板桩墙护岸 0.84千米;拆(新)建涵洞6座、拆(改)建泵站11座;新建跨支河桥梁9座、桥涵1座;整治沿线排口29座;新(改)建堤顶防汛道路37.21千米、上堤道路2.6千米;完善标记标牌等管理设施工程。工程概算37616万元,环境保护概算454.63万元。
施工总工期:1044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06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7年4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工作内容:对水质、空气质量、噪声、土壤等环境因子的检测,满足新禹河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共设1个合同标段。对应概算金额约151.1万元。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期环境监测: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包括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生活污水、底泥、人群健康监测等,最终提交《施工期环境监测总报告》和《施工期人群健康监测报告》。
(2)环境保护宣传培训、环境保护技术指导:对工程建设内容、敏感目标进行现场勘查;编制培训讲义,对施工各参建单位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对施工现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协助甲方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环境类的督察(稽查)。
(3)报告编制:编制《施工期“三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施工期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施工期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报告》。
2.3服务期:3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境保护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电子投标文件填1020天)
2.4质量目标:合格。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完成新禹河治理工程环保监测工作,并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范围清单应包含:水、大气、噪声、土壤)且近3年无不良记录。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环境监测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其姓名、任职情况的,须附有原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9日上午0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β+B×(1-β)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且<10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且<2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51.1万,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六合大厦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
电话:***
传真:025-86338777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宁水许可〔2023〕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环境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河道拓浚17.94千米;堤防加固 14.39千米,包括加高培厚13.855 千米、抗滑板桩 3.205 千米、堤身防渗1.755 千米;填塘固基3.88千米;岸坡防护36.09千米包括坡面防护35.25 千米、板桩护岸2.8千米、板桩墙护岸 0.84千米;拆(新)建涵洞6座、拆(改)建泵站11座;新建跨支河桥梁9座、桥涵1座;整治沿线排口29座;新(改)建堤顶防汛道路37.21千米、上堤道路2.6千米;完善标记标牌等管理设施工程。工程概算37616万元,环境保护概算454.63万元。
施工总工期:1044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06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7年4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工作内容:对水质、空气质量、噪声、土壤等环境因子的检测,满足新禹河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共设1个合同标段。对应概算金额约151.1万元。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期环境监测: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包括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生活污水、底泥、人群健康监测等,最终提交《施工期环境监测总报告》和《施工期人群健康监测报告》。
(2)环境保护宣传培训、环境保护技术指导:对工程建设内容、敏感目标进行现场勘查;编制培训讲义,对施工各参建单位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对施工现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协助甲方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环境类的督察(稽查)。
(3)报告编制:编制《施工期“三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施工期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施工期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报告》。
2.3服务期:3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境保护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电子投标文件填1020天)
2.4质量目标:合格。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完成新禹河治理工程环保监测工作,并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范围清单应包含:水、大气、噪声、土壤)且近3年无不良记录。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环境监测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其姓名、任职情况的,须附有原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9日上午0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8.联合体投标人 | /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β+B×(1-β)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且<10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且<2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51.1万,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资信业绩(31分) | CMA、CNAS证书中检测能力 | 环境检测能力参数200-300项得3分、高于300项得6分。(提供CMA或CNAS证书及检测能力彩色扫描件) | 6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 近5年(2019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环境监测业绩的,每有1项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协议书、环保专项验收证明或评审合格证明等)。 | 4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 (1)近5年(2019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环保专项验收证明或评审合格证明及任职证明,否则不得分。 ⑵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职称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 | 10 | ||
其他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 除外)资历 | 监测人员或生态调查人员具有环境类工程师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社保证明 | 8 |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 3 | ||
2 | 服务实施方案(49分)暗标,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工作人员守则 | 监测工作人员守则完善得5分,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监测人员进场计划合理,得5分,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
施工期监测方法措施 | 符合以下要求的得15分,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目理解准确,监测目标明确(4分); ⑵监测的内容、范围及布点、频次、质量标准等明确(4分); ⑶监测方法合理可行,程序明确(4分); ⑷现场组织与各方的协调措施好,对发现的问题的处置方案完善(3分)。 | 15 | ||
相关承诺 | 承诺提交的相关监测成果全面及时,符合相关环境监测规范、规程要求得4分,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安全管理 | 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度、措施得5分,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
工作管理 | 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得5分,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
拟投入设备 | 监测仪器设备配备能满足本项目监测业务需要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5 | ||
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 | 配置充足的后备资源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
3 | 投标报价 (20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20分的基础上扣0.3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2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20分 |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六合大厦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
电话:***
传真:025-86338777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