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及运营公司天平车辆段食堂原材料、调味品采购项目2024-CY-SCWL-02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布日期:2024-06-27

【招标结果】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及运营公司天平车辆段食堂原材料、调味品采购项目2024-CY-SCWL-02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苏州市 采购单位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及运营公司天平车辆段食堂原材料、调味品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苏州逸飞食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及运营公司天平车辆段食堂原材料、调味品采购项目2024-CY-SCWL-02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及运营公司天平车辆段食堂原材料、调味品采购项目2024-CY-SCWL-02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开标)的评标办法,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初步评审结果名单及不通过原因
序号
单位名称
资格后审
是否通过
不通过原因
1
苏州逸飞食品有限公司

2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万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3
苏州市源膳房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4
苏州华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
江苏绿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
江苏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
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

8
苏州富鲜生农产品有限公司

9
苏州风调雨顺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
苏州和必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评审不通过
11
苏州新光良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项未填写,初步评审不通过
12
苏州润德商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错误修正的数额绝对值合计超出投标人原投标报价的5%(不含5%),初步评审不通过
13
金锋食品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部分副本封面未盖章,初步评审不通过
14
苏州市美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部分副本封面未盖章,初步评审不通过

2、报价修正
序号
单位名称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修正前报价(元)
修正后报价(元)
1
苏州润德商业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表”中“品项二除税合计”不等于“2.1第一周期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品项二除税合计”
根据招标文件第24页“5.3.3.2算术性修正……(3)投标报价表的报价与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不一致时,以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为准......”
463367.82
500018.29

3、所有投标人评分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
价格
70分
投标报价
(元)
商务技术
30分
最终
得分
最终
排名
1
苏州逸飞食品有限公司
68.83
601646.65
27.97
96.80
1
2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万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69.25
598000.13
27.20
96.45
2
3
苏州市源膳房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68.15
607603.81
28.27
96.42
3
4
苏州华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0.00
591561.96
26.33
96.33
4
5
江苏绿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8.23
606916.47
27.60
95.83
5
6
江苏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66.67
621071.61
28.00
94.67
6
7
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
69.06
599567.50
24.10
93.16
7
8
苏州富鲜生农产品有限公司
68.54
604139.40
23.93
92.47
8

4、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一周期投标报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苏州逸飞食品有限公司
601646.65
第二中标候选人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万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598000.13
第三中标候选人
苏州市源膳房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607603.81
第四中标候选人
苏州华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91561.96
第五中标候选人
江苏绿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06916.47
第六中标候选人
江苏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621071.61

5、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拟确定如下单位为合格供应商:苏州逸飞食品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唯亭万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源膳房食品配送有限公司、苏州华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绿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6、拟确定第一周期中标人:苏州逸飞食品有限公司
7、备注:
本公示期自:2024年6月26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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