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皮肤医疗美容中心改造工程采购邀请
【招标公告】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皮肤医疗美容中心改造工程采购邀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通市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皮肤医疗美容中心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受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皮肤医疗美容中心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WLDL20240608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皮肤医疗美容中心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南通市妇幼保健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DL202406083
项目名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皮肤医疗美容中心改造工程
项目类型:工程
所属行业:建筑业
预算金额:***.08元
最高限价:***.08元
采购需求:施工图纸所示的的装修、强电、给排水、智能化、消防、空调等,详见磋商文件、清单、施工图纸,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①供应商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连续交纳的近1个月(至少缴纳至2024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可提供官网打印的具有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缴费清单)。
特别提示: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不予认可。同时,建造师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显示单位均应为本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3.4 提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参见第七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 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7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
方 式:邮寄或现场领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77366378[at]qq[dot]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附件为“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7时,逾期或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开标室
磋商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供应商须参加现场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代理机构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自动推送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相关活动(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请各潜在供应商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查询方式:登陆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企业信息-建筑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399号
联系方式:薛主任、吴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项目概况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皮肤医疗美容中心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南通市妇幼保健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DL202406083
项目名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皮肤医疗美容中心改造工程
项目类型:工程
所属行业:建筑业
预算金额:***.08元
最高限价:***.08元
采购需求:施工图纸所示的的装修、强电、给排水、智能化、消防、空调等,详见磋商文件、清单、施工图纸,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①供应商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连续交纳的近1个月(至少缴纳至2024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可提供官网打印的具有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缴费清单)。
特别提示: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不予认可。同时,建造师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显示单位均应为本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3.4 提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参见第七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 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7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
方 式:邮寄或现场领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77366378[at]qq[dot]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附件为“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7时,逾期或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开标室
磋商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供应商须参加现场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代理机构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自动推送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相关活动(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请各潜在供应商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查询方式:登陆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企业信息-建筑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399号
联系方式:薛主任、吴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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