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六合区省级粮食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药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6-26

【招标公告】2024年六合区省级粮食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药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东田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六合区省级粮食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2024年六合区省级粮食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药剂采购项目 JSZC-320116-DTZB-T2024-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01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4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6-DTZB-T2024-0009
项目名称:2024年六合区省级粮食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1.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51.7万元
采购需求:
为做好六合区以水稻为主的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结合水稻上常年病虫害发生情况,以稻瘟病、稻曲病、纹枯病、稻纵卷叶螟、稻飞虱为主要防治对象,因此拟从“2024年江苏省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名录”中选用40%稻瘟·三环唑悬浮剂(防治对象:稻瘟病)、15%井冈·噻呋悬浮剂(防治对象:纹枯病、稻曲病)、40%氰虫·甲虫肼悬浮剂(防治对象:稻纵卷叶螟、二化螟)、10%三氟苯嘧啶悬浮剂(防治对象:稻飞虱)4种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共同用于2024年六合区范围内水稻移栽田上病虫害防治,实施地点覆盖全区9个街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天,质保期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六个月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若是农药生产制造商,需提供:农药登记证、标准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投标供应商若是农药经销商,需要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农药生产制造商的农药登记证、标准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1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013室
方式:现场携带(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邮件提供复印件)购买,或将相关资料邮件至JSDT66_6@163.com;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件请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北路19号农技大楼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7-0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北路19号农技大楼4楼会议室六合农业农村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资格审查2-5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咨询电话:025-5180886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东田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01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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