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车辆段异地车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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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上局南京东车辆段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南京东车辆段异地车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车辆段异地车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NDL-2024-0040-JT)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车辆段异地车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采购人为上局-南京东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关于异地车间更换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车辆段现就异地车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项目,要求对现有充电设施进行拆除并对新采购充电桩进行安装调试,同时以1个充电主机控制10个充电插口的控制类型,在南京、徐州、蚌埠、连云港四个地区段管范围内安装不少于65台主机650个充电插口,且电动车充电桩需满足但不局限于1.扫码充电功能;2.电流、电压的后台实时监测功能;3.控制限时充电功能;4.黑白名单功能(包括主机白名单);5.规定时间内限制充电次数功能;6.充满或异常状态自动断电等在内的功能类型,并能与现有后台程序匹配。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具有独立的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开发能力,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资质;
6.产品具有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和购买安全财产保险证明;
7.企业获得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8.提供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检验检测报告;
9.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10.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产品要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器符合国家“CVC”认证,(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材料)。。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6月25日 08:00至2024年6月30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17: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局-南京东车辆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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