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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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欣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XZP2024062400043
项目名称: 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06240004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招标人为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欣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235国道与中山东路交界处。2、项目规模及范围:拟新建标准厂房及配套办公综合楼、项目总投资约5亿;项目范围包括办公楼、中试楼、厂房车间、综合楼装修装饰及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含全部内容。3、施工工期:50天;4、具体位置现场放线。 三、工程造价:1、投标最高限价:***.77元 该价含税,含机械、人工等所有费用在内。四、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五、结算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预付合同价的10%,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价的80%,年底按审计价付至90%,质保金10%待质保期满一年付清。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并在上年度年检合格;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必须具有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近三年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近三年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1、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条件;2、资格预审需提供资料:(1)如法人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身份证不可扫描打印);(2)被授权人提供投标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7)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的材料或证明。以上材料或证明均应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两套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排列后分别装订成册(二册),文本内容均应打印,签字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全套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修改。申请人造成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至招标代理公司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有需提供的原件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送达,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必须和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要求盖章、签字的;(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一项或多项为无效的;(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5)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虚报、瞒报有关材料的;(6)未如实提供违法记录信息,被限制投标情况的;(7)采用多种形式对项目提交了两份或多份申请文件,其中内容不一致的;(8)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到场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方式为银行汇票,金额为30万元(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投标人银行汇票上,须将载明的“标段名称”填入汇票中的“用途栏”:格式为江苏御致食品装修工程投标保证金,未填写或者填写错误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开户名称: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账号:3213020431010000095824开户行: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埠子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九、投标及开标时间:1、2024年6月24日- 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地点:靖江市建安路18号二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10:00。所有投标单位于2024年7月1日上午10:00前参加开标3、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上午10:00,地点:靖江市建安路18号二楼(江苏欣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十、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十一、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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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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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欣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建安路18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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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06240004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 |
| 范围 | 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4-07-02 10:0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其他
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招标人为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欣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一期)装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235国道与中山东路交界处。2、项目规模及范围:拟新建标准厂房及配套办公综合楼、项目总投资约5亿;项目范围包括办公楼、中试楼、厂房车间、综合楼装修装饰及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含全部内容。3、施工工期:50天;4、具体位置现场放线。 三、工程造价:1、投标最高限价:***.77元 该价含税,含机械、人工等所有费用在内。四、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五、结算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预付合同价的10%,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价的80%,年底按审计价付至90%,质保金10%待质保期满一年付清。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并在上年度年检合格;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必须具有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近三年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近三年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1、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条件;2、资格预审需提供资料:(1)如法人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身份证不可扫描打印);(2)被授权人提供投标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7)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的材料或证明。以上材料或证明均应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两套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排列后分别装订成册(二册),文本内容均应打印,签字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全套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修改。申请人造成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至招标代理公司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有需提供的原件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送达,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必须和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要求盖章、签字的;(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一项或多项为无效的;(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5)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虚报、瞒报有关材料的;(6)未如实提供违法记录信息,被限制投标情况的;(7)采用多种形式对项目提交了两份或多份申请文件,其中内容不一致的;(8)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到场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方式为银行汇票,金额为30万元(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投标人银行汇票上,须将载明的“标段名称”填入汇票中的“用途栏”:格式为江苏御致食品装修工程投标保证金,未填写或者填写错误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开户名称:江苏御致食品有限公司账号:3213020431010000095824开户行: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埠子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九、投标及开标时间:1、2024年6月24日- 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地点:靖江市建安路18号二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10:00。所有投标单位于2024年7月1日上午10:00前参加开标3、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上午10:00,地点:靖江市建安路18号二楼(江苏欣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十、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十一、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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