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全市2024年重点区域水污染物跟踪溯源及日常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全市2024年重点区域水污染物跟踪溯源及日常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全市2024年重点区域水污染物跟踪溯源及日常排查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全市2024年重点区域水污染物跟踪溯源及日常排查 JSZC-320100-YCZB-C2024-005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号楼13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5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YCZB-C2024-0059
项目名称:全市2024年重点区域水污染物跟踪溯源及日常排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10万元;
采购需求:
对全市国省考断面所在水体、工业园区及企业、特征污染物开展常态化现场巡查,对国家、省对我市和市对区交办的水污染问题整改、日常重难点问题整改开展跟踪核实,配合开展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日16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号楼13层
方式:1.方式:a、现场报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加盖公章,现场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仅做为报名登记);b、网上报名:按照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附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开票资料及采购文件的汇款凭证,并将填报完整准确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发送至邮箱jsyc08@qq.com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并核实后将纸质版采购文件快递至报名单位(仅做为报名登记)。 2.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用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龙江支行 账号:320899991010004072890 开户银行代码:301301000548 3.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5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号楼1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07-15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号楼13层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电子版U盘1份(须包含投标文件word格式和pdf格式,pdf格式须加盖公司公章)
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801
联系人:高亚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号楼13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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