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027年7月法律顾问项目法律顾问服务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027年7月法律顾问项目法律顾问服务标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027年7月法律顾问项目法律顾问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编号:JLHJ2024-041(W2024-0201)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027年7月法律顾问项目 法律顾问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027年7月法律顾问项目 法律顾问服务
1.2招标人: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027年7月法律顾问
2.2最高投标限价(元):***
2.3服务期限:1095天
2.4服务地点:南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有效范围内。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 ②投标人应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和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缴资本金超过(或等于)10万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7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万的企业年度法律顾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1年[2023年7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主办律师(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律师从业资格证书;
②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办律师(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7)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5%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ztb.jlwater.com:8008/ztbweb/)进行单位注册及报名。
(1)单位注册
首次使用电子采购平台的投标单位,需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时按要求填报单位信息并上传单位注册授权书及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并提交审核。
(2)报名
成功注册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登录后打开投标管理(公开)界面检索项目名称进行报名,填报联系人信息并上传投标项目授权委托人书盖章扫描件(报名可下载模板)并提交审核。招标负责人审核后,即完成报名。报名及投标相关内容可根据登录界面下载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对应操作。
4.2发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南理工科创园9号楼。
4.3招标文件费用: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03 09:00:00。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投标人可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与开标。
5.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外网(http://www.jsjlhj.com.cn/)
7.其他说明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南理工科创园9号楼
联 系 人: 杜工 胡工 华工
电 话: 18705196034 84491551-816 84401597-805
电子邮箱: 108982840@qq.com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027年7月法律顾问项目 法律顾问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027年7月法律顾问项目 法律顾问服务
1.2招标人: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027年7月法律顾问
2.2最高投标限价(元):***
2.3服务期限:1095天
2.4服务地点:南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有效范围内。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 ②投标人应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和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缴资本金超过(或等于)10万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7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万的企业年度法律顾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1年[2023年7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主办律师(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律师从业资格证书;
②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办律师(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7)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5%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ztb.jlwater.com:8008/ztbweb/)进行单位注册及报名。
(1)单位注册
首次使用电子采购平台的投标单位,需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时按要求填报单位信息并上传单位注册授权书及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并提交审核。
(2)报名
成功注册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登录后打开投标管理(公开)界面检索项目名称进行报名,填报联系人信息并上传投标项目授权委托人书盖章扫描件(报名可下载模板)并提交审核。招标负责人审核后,即完成报名。报名及投标相关内容可根据登录界面下载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对应操作。
4.2发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南理工科创园9号楼。
4.3招标文件费用: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03 09:00:00。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投标人可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与开标。
5.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外网(http://www.jsjlhj.com.cn/)
7.其他说明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南理工科创园9号楼
联 系 人: 杜工 胡工 华工
电 话: 18705196034 84491551-816 84401597-805
电子邮箱: 1089828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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