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丰县首羡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布日期: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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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徐州市 采购单位 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徐州天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丰县首羡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首羡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首羡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县首羡镇首羡村、崔老家村、黄楼村、各针元村、温庄村、崔庄村、王大庄村、郭集村、南楼村、王小庄村、袁老家村、三官庙村、渠三座楼村、徐老家村、张集村、王炮楼村、李药铺村、张后屯村;
2.1.2建设规模:丰县首羡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工程,新建建设道路,厚度15厘米,总面积21131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232.43万元;
2.1.4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2.1.5 其他: 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1标段         
2.2招标范围:丰县首羡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工程,新建建设道路,厚度15厘米,总面积21131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 
收款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开户账号:60340188000145375-0026125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2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 ”的原则。 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3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 21 日至 2027年7月 4 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7 月 4 日9时30分。
6.2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进入“工作台”参与开标签到解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 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丰县301县道附近
联 系 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四季花城西门商业三北首
联 系 人:***      
电话:***
行政监管部门: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丰县南苑路
联系人:史为斌
联系电话:13852133218
 
 
         2024年6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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