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宝应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教学楼外墙粉刷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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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宝应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宝应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教学楼外墙粉刷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编号:2024-BYWY-016 1、宝应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教学楼外墙粉刷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内。 (2)总投资额:约15万元。 (3)工期: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宝应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教学楼外墙粉刷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5)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2024年03月-2024年05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24年03月-2024年05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0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代理室(宝应县安宜东路1号纵棹园西北角)。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9、其它说明: (1)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每次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2)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及施工周边环境,因施工现场增加临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考虑。 (3)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4)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施工方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10、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及联系人: 招标人:宝应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年06月20日-202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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