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燕子矶新城学校初中部校园文化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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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燕子矶新城学校初中部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燕子矶新城学校初中部校园文化提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燕子矶新城学校初中部校园文化提升项目 JSZC-320113-NJHG-G2024-002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C14栋6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15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NJHG-G2024-0023
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燕子矶新城学校初中部校园文化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3.053626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对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燕子矶新城学校初中部文澜路校区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C14栋6楼
方式:投标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1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C14栋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投标人,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文件。
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及 WORD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递交)。
4.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燕子矶新城学校初中部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嘉善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C14栋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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