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泰兴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工程S334356TXD-DTJC-SG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泰兴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工程S334356TXD-DTJC-SG标段施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泰州市 | 采购单位 | 泰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泰兴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工程S334356TXD-DTJC-SG标段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泰兴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工程S334356TXD-DTJC-SG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工程已由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泰委办发【2023]2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泰兴市交通运输局 以 泰交建发(20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泰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泰兴市交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泰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泰兴市交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S334泰兴段和S356泰兴段
2.1.2 建设规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拟对泰兴S334泰通市界(K109+100M)进入泰兴方向单向和S356蒋华镇(K224+760M)全路幅双向进行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以提高本区域内超限超载运输检测能力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本项目建安费约542万元。
2.1.3 工期要求:3 个月,缺陷责任期:2 年。设备维保期(质保+维修+维护期限)为5年。
如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整个工期,发包人有权对剩余工程进行切割分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即 S334356TXD-DTJC-SG 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注明范围内的泰兴S334泰通市界(K109+100M)进入泰兴方向单向和S356蒋华镇(K224+760M)全路幅双向进行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识别、车貌抓拍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站端系统(与本项目相关部分),配套工程(供电与防雷接地、网络传输、补光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等),称量区路面改造等施工;各种设备和相关应用软件安装与调试,网络接入并按设计要求接通至各平台(中心),直至满足图纸设计使用功能,免费操作培训,以及各产品、设备质保期内和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管护、维护,保证整个系统正常运行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的国省道超限超载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的国省道超限超载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其他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 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 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 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 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 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 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年/月/ 日/时/分,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年/月/ 日/时/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 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 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 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 “预约管理”— “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6月19日8时30分,预约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6日8时30分。
9.3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 388 号泰州市政 务服务中心 2 楼开标(1)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泰兴市交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车站路 1 号
邮政编码: 225400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科政路39号
联 系 人:杨云、成洁
电 话: 0523-87723388
E-mail:664045589@qq.com
工作 QQ:664045589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 年 6月 19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工程已由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泰委办发【2023]2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泰兴市交通运输局 以 泰交建发(20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泰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泰兴市交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泰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泰兴市交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S334泰兴段和S356泰兴段
2.1.2 建设规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拟对泰兴S334泰通市界(K109+100M)进入泰兴方向单向和S356蒋华镇(K224+760M)全路幅双向进行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以提高本区域内超限超载运输检测能力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本项目建安费约542万元。
2.1.3 工期要求:3 个月,缺陷责任期:2 年。设备维保期(质保+维修+维护期限)为5年。
如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整个工期,发包人有权对剩余工程进行切割分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即 S334356TXD-DTJC-SG 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注明范围内的泰兴S334泰通市界(K109+100M)进入泰兴方向单向和S356蒋华镇(K224+760M)全路幅双向进行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识别、车貌抓拍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站端系统(与本项目相关部分),配套工程(供电与防雷接地、网络传输、补光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等),称量区路面改造等施工;各种设备和相关应用软件安装与调试,网络接入并按设计要求接通至各平台(中心),直至满足图纸设计使用功能,免费操作培训,以及各产品、设备质保期内和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管护、维护,保证整个系统正常运行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的国省道超限超载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的国省道超限超载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其他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 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 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 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 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 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 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年/月/ 日/时/分,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年/月/ 日/时/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 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 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 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 “预约管理”— “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6月19日8时30分,预约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6日8时30分。
9.3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 388 号泰州市政 务服务中心 2 楼开标(1)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泰兴市交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车站路 1 号
邮政编码: 225400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科政路39号
联 系 人:杨云、成洁
电 话: 0523-87723388
E-mail:664045589@qq.com
工作 QQ:664045589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 年 6月 19 日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